大学生医保须知及注意事项

master | 2023-10-07  阅读:7428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是我国当前建立覆盖全民医疗保障体系的一项重大举措,是解决大学生特别是患特殊疾病的大学生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保障。学校义务为学生宣传办理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国家医保政策学生在学籍所在地参加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新生9月入学后按国家医保政策参保缴纳大学生基本医疗医保费,次年11日至1231日享受大学生医保待遇(一年一缴,自主缴费至毕业年)。

一、享受的医保待遇:

1.普通门诊、急诊报销: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和校医院80%;三级医疗机构为60%。封顶线为每年700元,累计计算。

2.特殊病、慢性病、国家谈判药门诊报销。

3.住院报销: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按医院的级别65%-90%的报销比例。

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每年2000元,累计计算。支付

比例统一为90%,不设封顶线。

我校定点医院为:校医院、昆明市第二人民医院(康复医院)、甘美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云大医院)等全国定点医疗机构(公立医院)。

二、大学生医保使用注意事项:

1.持码就医:学生参保缴费成功后需在手机微信小程序【云南医保】登陆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码)右上角显示“云南省省本级”,云南省内门诊或住院就诊时请主动出示【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码)结算医疗费,享受大学生医保待遇。

2.异地就医:云南省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先在手机微信小程序【云南医保】首页【异地就医备案】参保地填“云南省省本级”,登记成功后再出示【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码)结算医疗费,享受大学生医保待遇。

3.因医院医保网络原因导致不能刷【医保码】结算报销,可以带回手工报销材料自行提交报销或由校医院医保办代报销。

4.已参保购买大学生医保,学生居住地的城乡居民医保需停保停缴,避免重复缴费。

5.毕业后大学生医保可使用至毕业年1231日,学生参加工作单位购买职工医疗保险或次年的居住地城乡居民医保,可在【云南医保】小程序申请停保,再办理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