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使用管理办法

hq | 2023-09-21  阅读:1106

印章是代表单位(部门)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标志。为了维护印章的合法性和严肃性,使印章管理更加规范,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      印章由部门主任委派专人,设专柜保管,不得外借,不得私自将印章带出办公室,以保证印章的安全。

二、      内部上报文件、报告、统计报表、通知、提示等需加盖印章时,应经部门主任批准或签名后方可办理。

三、      对外签定各类协议书、合同书、介绍信等需加盖公章时,必须上报后勤中心审批后,方可办理。

四、      禁止先盖章后行文,或在空白纸张上预盖公章。

五、      公章需加锁保管,不得随处乱放及磕碰,并经常保养,确保印章使用清晰。

六、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