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保障部收费管理办法

hq | 2023-10-08  阅读:1198

一、水电收费的依据与标准

负责全校所有水电用户的日常用水用电管理、计量,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云发改价格〔20081019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云南电网销售电价的通知、云南农业大学校长办公室文件 校办发〔200827号《关于执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用电价格调整的通知》、《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实施昆明市主城区第二步供排水价格和调整污水处理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昆发改价格〔2020836号)、云南农业大学校长办公室文件 校办发〔202110号《关于执行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调整供水价格的通知》,的标准完成学校水电收费工作。

二、水电收费的岗位设置

(一)开票结算员1人,负责水电费缴纳开票结算、记录、档案管理。工资代扣水电费报表,并报给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二)收费员1人,根据开票结算员所开票据足额收取费用,带领使用支票、转账、大额支付客户到后勤保障服务中心财务室入账支付,每个月月末至后勤保障服务中心财务室上缴当月所收取的全部水电费款,并打印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每月提供水电费收入报表1份给部门负责人。

(三)计量员1人,负责抄表工作的落实,水电计量的相关工作,对外市政水电部门的水电购买工作,充电系统的管理工作。

(四)实行每月三方对账管理,计量员与开票结算员对账,收费员与开票结算员对账。

三、收费用户及类别

(一)甄别为应收水电费的校内教学单位、科研项目。

(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管理的具有经营性质的水电用户。

(三)进驻在我校的校所有外单位水电用户。

(四)由我校供应水电的校外商户。

(五)移交至昆明永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东校区的所有住户。

(六)报修及申请装修改造的校内单位。

四、收费方式及流程

(一)水电收费方式:现金收取、转账、校园支付终端(微信扫码支付至财务)。

(二)住在东校区家属区的,在职职工及退休职工由能源保障部按季度周期核算代扣水电费金额,交至财务处预算科完成水电费扣款。

(三)收费人员每天认真登记收入明细,月末打印缴费清单由收费员与复核人审核签字后至后勤保障服务中心财务室核对、上缴。

(四)财务人员应提供当月上缴金额的财务报表并按收费清单打印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收费员做好相关记录、向部门领导报告当月收费情况。

(五)对公转账用户,付款后提供支付凭证,由用户到我校财务处打印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五、维修及装修改造收费方式及流程

(一)向我部门上报维修的校内单位,由修理组维修人员到场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预算并开展维修工作,完成后向报修单位提供出工单及材料清单(一式两份),签字确认后,由报修单位根据维修金额到后勤财务开具手工收据,转账至后勤保障服务中心对公账户;

(二)装修改造项目

1.由申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与我部门联系后,安排预算员进行现场勘察、制定方案、做出预算。

2.双方对方案、预算无异议可组织实施。

3.施工完毕后根据实际工程结算单金额(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到后勤财务开具手工收据后转账至后勤保障服务中心对公账户。

六、收费岗位工作原则

(一)水电费收缴必须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不得隐瞒、截留、挪用和坐支。各项水电费所收款项应及时足额上缴到后勤保障服务中心财务室及学校财务部门,不得另做他用。

(二)学校水电费收费的抄表、制表、开票、收取工作必须安排专人负责,且整项工作不得为同一人。

(三)水电收费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必须坚持原则,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不得以权谋私,确保各项收费应收尽收,否则学校将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