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保障部水电维修流程规范

hq | 2023-10-08  阅读:1156

一、水电维修作业规范

(一)各值班员负责接待报修申请,同时要填写《维修单》,注明报修日期、报修项目并由执行维修人员签字确认。

(二)值班员接到报修任务后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赶赴现场进行维修。如遇维修人员正在其他现场,应根据事情的轻重缓急进行安排。维修结束后要及时电话回访,询问用户是否满意并做记录。

(三)若有因故或条件不允许而暂时不能实施完成的维修任务,值班员应做好记录,同时通知用户将另安排人员和时间去完成。

(四)因故需要停电、停水时,按工作联系表对各单位逐个提前通知,以书面和校园网络的形式发布通知提醒全校师生员工注意。

(五)对无法维修或不属维修责任范围内的任务,值班人员应以文明用语给予顾客详细解释。

(六)维修人员要爱护用户物品,维修完毕维修人员应迅速将现场恢复到正常状态,并将原因和处理结果告知顾客,待顾客签收合格后方可离开。

(七)维修人员在维修过程中,要节约材料不浪费,维修完成后需将废弃器具和剩余材料收回仓库,完成任务后将原因和处理结果以及顾客意见报告各班组长,并告知仓库管理员在任务中材料的使用情况。

二、水、电运行安全

(一)每月检查2次配电房、仓库配备的消防器具,保证消防设备完好,可随时起用。杜绝配电房堆放杂物,清理易燃易爆物品,保持抢险通道顺畅。

    (二)组织部门全体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学习和技能演练,通过对其他火灾事故的讨论、分析增强和改进自身的安全防范工作。

    (三)坚持动力、照明分线制,电力统筹调配制等安装原则,确保校内各大小水、电的安装工程符合行业规范和安全标准。

    (四)对带电等危险设施、设备要设立警告标识,采取一定的隔离手段和防护措施。维修、安装过程中坚持断电作业。制作合闸、断闸警示牌,外线作业时配电房有关控制闸无外线操作人员亲自回复,任何人不得操作。

     (五)各高低压配电房除保持通风透气等必要条件外,必须封闭其他所有部位,禁止非值班人员进入,防止小动物进入导致短路、设备烧毁等电气事故。

     (六)所有设备由专业人员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对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要求操作人员应经相关职能部门培训合格后,持有合格证书方可上岗,确保其正确掌握设备的操作方法。

     (七)对重要的设备、设施由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制订相应的设备操作规程,设备操作人员应按规程要求正确操作使用设备,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日常的维修、保养。

     (八)对所有系统、设备、设施定期巡视检查,巡视频次根据巡视项目内容不同而定,并按规定填写《巡视记录》。

     (九)根据各类设备有关部门的规范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对设备和设施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安全大检查,填写《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记录》。

     (十)检查供电线网、供电设备是否完好并正常运行,供水各系统阀门是否完好,有无跑、冒、滴、漏现象。

     (十一)遵照《云南农业大学水电管理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根据日常巡视、运行结果对设备、设施制订相应的维修保养计划,组织相关人员对设备、设施进行维修和换季保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