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聘员工管理办法

hq | 2023-09-21  阅读:2148

外聘员工是物业管理部人力资源的重要组成部份,结合学校有关用人制度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应聘与辞聘:

(一)应聘、试用、聘用

1、凡到我部门应聘的人员,须持有效证件到办公室进行登记,大学生应聘还需出具学院证明,经审核并符合条件后方可聘用。

2、按实际需要聘用外聘员工,并报人事处许可备案后进行招聘。凡经我部门聘用的员工,必须实行试用,试用期按学校规定执行,试用期间工作表现良好者,可享受正式聘用外聘员工的待遇,表现一般和较差者,分别发给试用工资标准的90 %和50 % ,不得享受浮动工资和校龄工资、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等待遇,其中,试用期间表现较差者,立即辞退。

3、试用期满并且考核合格后留用人员,可以按规定与部门签定聘用协议,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一切临时用工手续和接受物业管理部的管理。 同时享受本部门临时员工的一切福利待遇。

4、外聘员工必须遵纪守法、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5、外聘员工聘用后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听从管理人员调派;遵守劳动纪律,遵守治安条例,并按照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6、外聘员工上班时不准脱离岗位,不服从管理人员调派、做其它私活、以权谋私,如查实扣除当天工资;如不听劝告,立即解聘。

7、外聘员工必须注意安全生产,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8、妥善使用和保管好生产工具及机械。如损坏和丢失,照价赔偿。

(二) 辞退与解聘

1、辞退。凡签订聘用合同后的外聘员工,有违反以下规定者,物业管理部有权对其辞退,情节严重者进行罚款处理或送交公安机关:                                       

① 违反国家法律及不执行计划生育政策者。

② 有偷盗、打架斗殴或吸食毒品者。

③ 不服从领导和工作安排者。

④ 经常迟到、早退或无故旷工两天以上者。

2 、解聘。凡签订聘用协议的外聘员工,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进行解聘:

① 聘用期满或受聘人员不能履行协议者。

② 受国家和学校政策影响不可能再续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