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转运、清运管理实施办法

hq | 2023-09-21  阅读:2492

由于昆明市周边各垃圾处理厂处置能力下降,无法全部消纳我市产生的生活垃圾,所以环卫公司经常不能及时来我校清运校园垃圾,严重影响校园环境。为使我校各垃圾点的垃圾不外漫,保障正常的生活秩序,为师生提供一个优美的学习、生活环境,物业管理部经多年摸索、改进、创新,特制定以下垃圾管理实施办法:

一、垃圾分类处理的总体安排:

1、响应国家垃圾分类号召,在学校公共场所和主干道边放两种垃圾箱,一种四分类(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它垃圾)、一种为两分类(可回收、不可回收),标志明显。倡导全校师生必须按有关要求将垃圾放入相对应的垃圾箱内,各班各部室设置不同种类的垃圾箱(纸盒),按要求分类投放处理;

2、废纸及废纸品、塑料饮料瓶以及能变卖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变卖的其它可利用的废弃物,均必须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3、各教学楼清扫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须统一集中倒入学校指定的垃圾桶内;

4、有毒有害垃圾和废旧电子垃圾交学校招标确定专业清运公司集中统一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5、落叶、杂草、草皮等清扫后集中到学校花圃统一填埋做堆肥处理;

6、建筑垃圾等由施工单位妥善处理。

二、垃圾分类、转运实施措施:

1、在校园内设置四分类垃圾亭、四分类垃圾点。引进校外垃圾清洁企业,对校内垃圾进行分类转运;

2、要求各垃圾转运站每天必须将各垃圾点的垃圾及时运到西校区大垃圾场或者东校区公交车站垃圾场;

3、每天各垃圾点的垃圾桶旁必须清扫干净,多次保洁。保证无人畜粪便,无垃圾污物,无砖头瓦砾等成堆垃圾,保洁率90%以上;

4、垃圾房外墙应保持清洁,垃圾不能外漫,无痰迹污物、灰尘。加强日常维护,确保箱体完好无损;

5、垃圾桶外壁干净,四周无泼洒垃圾;垃圾房外墙清洁,无垃圾外漫。垃圾桶、垃圾房无纸贴小广告;

6、垃圾分类公司应与垃圾清运公司相互配合,保证垃圾房的垃圾日产两清,如垃圾较多影响垃圾存放时,可增加清运次数。

三、监管

1、先期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指导垃圾分类投放;

2、设置并保持收集容器完好、整洁;出现破旧、污损或者数量不足的,及时维修、更换、清洗或者补设;

3、将生活垃圾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运输;
4
、及时制止翻拣、混合已分类生活垃圾的行为;

5、垃圾分类公司建立管理台账,记录生活垃圾种类、数量和运输等情况;

6、倡议餐饮适当消费、减少快递包装、循环使用等垃圾减量行为,推动垃圾减量;

7、禁止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

8、可回收物由垃圾分类公司收集整理回收;

9、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应当分类运输,禁止将已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混合运输。有害垃圾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专业部门运输至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贮存点;

10、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由清运公司按照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运输至符合规定的处置场所;

11、物管部工作人员每天对各个垃圾点进行巡查,发现问题要求垃圾清洁公司及时整改。

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根据生活垃圾收集量、分类方法、作业时间等,配备收运收集设备以及符合要求的人员;

2、按时、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并分类运输至规定的转运站或者处置场所,不得混装混运、随意倾倒、丢弃、违撒、堆放,不得接收未分类的生活垃圾;

3、经过转运站转运的,密闭存放,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4、收集、运输车辆保持密闭、完好和整洁;

5、清理作业场地,保持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和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6、建立管理台账,记录生活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

7、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应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