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q | 2023-09-21 阅读:2495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转发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落细各项防汛救灾措施的通知》精神,为确保校园汛期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处理,保障我校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校园稳定,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我部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汛期突发事件
1、水灾: 水路管道泄漏事故及夏季风雨侵袭等水灾是教学楼日常防备工作的重点。
2、风灾:高大树木容易倒伏造成安全隐患。各教学楼门窗损坏。
3、溺水:学校东、西校区景观水池防溺水,特别是儿童。
二、近期重点部位排查情况:
1、尚农楼转楼三层顶屋面容易积水。解决办法:加强巡查,及时清理落水管周边杂物,保持管道畅通。
2、耕读楼三楼天桥连接处雨水倒灌,造成楼层积水。解决办法:加高门槛,做排水处理,临时堆砌防涝沙袋等。
3、西校区大门前因低洼容易积水。解决办法:加强巡查,随时清理水篦子周边杂物。有积水时,及时清扫处理。
4、加强巡查,对高大树木进行修枝,排除安全隐患。
5、关闭门窗,遇有损坏及时报修。
6、在东校区花园两个水池、西校区至诚楼后水池、西校区大门两边景观水池,设置防溺水提示牌,提示加强巡查,防溺水。
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1 、指挥系统人员职责:
负责人:杨 鸿(13888070086)、杨文辉(13708403619)、
现场责任人:各栋楼任课教师和工作人员
2 、水灾应急预案:
(1)发现水路通道泄漏应及时与办公室联系,进行抢修。
(2)工作人员应积极采取措施,
争取将损失降到最低点。
3、风灾应急预案:
发现树木倒伏,立即组织人员清理。检查门窗有无损毁。
4、溺水应急预案:
(1)现场人员立即施救,严重情况打120
(2)现场人员报告保卫处,电话:65227675
5、善后处理事项:
(1)负责人和相关人员有责任和义务处理好善后工作。
(2)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必须听从上级部门的统一指挥和安排。
(3)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在善后处理期间必须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对在应急处理中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突发事件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委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