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q | 2023-10-07 阅读:2901
为进一步加强食堂食品质量安全,促进饮食服务工作全面发展,树立争先创优意识,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食品安全法》为依据,树立以饮食质量安全为根本的指导思想,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检查机制,营造安全、卫生、规范、整洁的就餐环境。
二、 工作原则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领导小组及成员
“流动红旗”评比领导小组由饮食服务中心办公室、质检部工作人员组成,成员由各餐厅主任、副主任、行政助理、协议签定责任人和部分学生代表组成。
四、实施方法
(一)每周五下午对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检查,在《饮食服务中心食品卫生安全流动红旗检查评比表》上对各餐厅进行量化打分,讲评检查情况;
(二)每月最后一周周五对各餐厅食品安全卫生情况进行检查,综合本月各周检查情况,对分值进行累计,按分值高低排出名次,对第一名进行奖励,对连续两月评比为最后一名的餐厅进行处罚。
五、奖励、处罚
(一)奖励
每月评比第一名的餐厅,颁发流动红旗,给予1000元的现金奖励,其中对餐厅主任奖励现金300元,对副主任奖励现金200元,其余由餐厅支配;
(二)处罚
连续两月在食品卫生安全检查评比中排名最后一名的,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对餐厅处以1500元的现金处罚。
六、其它
1、本办法适用于饮食服务中心所辖全部餐厅;
2、云南农业大学后勤集团饮食服务中心拥有本办法最终解释权。
3、本办法于2010年5月1日起执行。
云南农业大学后勤集团饮食服务中心